
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旨在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主要内容如下:
规范国际标准采用流程,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为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提供支撑。
明确国际标准范围与采标主体:采用国际标准为ISO、IEC、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将国际标准内容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
建立国际标准全过程跟踪机制:要求对口单位实时跟踪国际标准动态,并在国际标准制定各阶段完成后30日内向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报进展。
缩短采标国家标准制定周期:优先立项采标项目,从计划下达至报批材料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鼓励与正在制定的国际标准同步实施。
强化版权保护要求:在立项评估、报批审核、标准公开等环节明确遵守国际标准组织版权政策,确保文本公开符合我国法律法规。
完善监督与纠错机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需定期评估采标标准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国际标准组织反馈。
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国际标准跟踪转化工作平台”实时更新国际标准信息,推进国内外标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