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18时至19时30分,天津市河东区东润名邸小区3号楼3门发生一起电梯挤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为电梯制动器调整不及时、制动闸瓦严重磨损,导致制动力不足,电梯在开门状态下发生"溜车"现象。
使用单位:天津市德丰铭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07F26175)法定代表人:张楠楠,同时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生产单位:铃木电梯(深圳)有限公司(2006年4月出厂)改造单位:广东奥菱电梯有限公司(2018年10月改造)使用登记代码:31101201022006120012
直接原因:此次事故是由于制动器调整不及时、制动闸瓦严重磨损,导致制动器制动力不足,使电梯在开门状态下轿厢向上运动(溜车),造成乘梯人进入轿厢时被挤压、剪切。
间接原因:事故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履行电梯维护保养责任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
主要原因:事故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履行电梯维护保养责任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
次要原因:事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
该小区电梯曾多次发生故障,2024年7月3号楼1门电梯因频繁"困人""坠梯"被停用,居民反映物业对电梯问题处理滞后,存在"以停代修"现象,事故等级认定为一般事故(参照河北区"2·11"电梯事故处理标准),相关部门已责令涉事单位整改,具体处罚结果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