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自来水公司劳动路住宅区3号栋于2021年加装3部“共享电梯”,采用“按次付费、居民无需承担建设费”的模式,电梯所有权归电梯经销商所有。然而,电梯建成后因经销商与供应商的经济纠纷被锁停近4年,直至2025年3月才重新开放。
电梯供应商与经销商因经济纠纷导致电梯被厂家强制停用,期间居民无法使用,电梯闲置近4年。原协议约定“按次收费(约1元/次)”,但实际开放后收费高昂,居民直呼“用不起”。最高层业主一个月要缴纳320元电梯费用,一年下来就是3800多元。二楼一个月也要110元电梯费,“用不起”所以就不坐。
电梯所有权归属经销商,居民仅拥有使用权,无法参与定价决策。尽管电梯已恢复运行,但高额使用费导致多数居民仍选择爬楼梯,加装电梯的实际效用未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