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起电梯事故产品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在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和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的紧密协作下,成功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件源于一起电梯安全事故,申请执行人某木业公司的员工杨某,在使用被执行人某电梯公司生产的电梯时发生故障,电梯钢绳突然断裂,导致电梯急速下坠,杨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木业公司赔偿了死者家属139万元,并随后向电梯公司进行追偿。隆回法院依法判决电梯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木业公司1164500元。电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电梯公司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隆回法院立案执行并扣划了电梯公司的银行账户余额十余万元,但剩余款项难以执行。为尽快实现胜诉人的权益,办案人员跨越近两千公里,赶赴电梯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与济阳区人民法院携手合作。两地法院迅速展开行动,到电梯公司查看生产场地,锁定电梯公司的财产线索,传唤其法定代表人。在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三天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电梯公司当场支付20万元,剩余款项也确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
此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该案件也再次敲响了电梯安全的警钟,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要高度重视电梯安全问题,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