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汕尾大道496号居民小区电梯安装工程“9·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已经进行公示。该报告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进行公示的。
事故发生在2024年9月11日9时许,地点位于市城区凤山街道汕尾大道496号居民小区,是一起作业人员在安装电梯过程中摔伤致死的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电梯安装工人覃*生独自一人在汕尾大道 496 号居民小区电梯安装项目现场,利用自己携带并安装在七楼电梯廊桥上的一台微型电控卷扬机,将已安装好的电梯轿厢框架吊升至电梯井顶部位置,作为安装电梯井上方钢丝绳的作业站立面,开展电梯钢丝绳放置工作。9 时 10 分许,覃*生用于吊升电梯轿厢的卷扬机出现制动故障,其所站立的电梯轿厢迅速牵撤卷扬机上钢丝绳向下坠落至电梯井一层基坑,覃*生也跟随下坠的电梯轿厢一同坠落,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覃*生和电梯轿厢一同坠落至电梯井底部,坠落后覃*生头部朝电梯口左内侧,身体仰卧姿态,耳部、面部出血,身体上系有一安全带,安全带另一端未系挂,外部脚手架上见一安全帽。
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在高空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如需获取详细的调查报告内容,请访问相关政府网站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