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电梯资讯 >电梯安全Safety>福建晋安一小区电梯因使用超期未检8台电梯 面临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罚

福建晋安一小区电梯因使用超期未检8台电梯 面临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罚

2025-03-03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吴娜 浏览数:947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福州市晋安区一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因使用超期未检测电梯,将面临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微信截图_20250303094621

‌福州市晋安区一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因使用超期未检测电梯,将面临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去年底,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监管系统提供的临期未检测电梯线索,对某住宅小区进行了监督检查中发现,该住宅小区使用的8部乘客电梯年检即将到期,但还未开展自行检测。执法人员依法向使用单位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然而,在今年初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使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8台电梯仍然处于超期未检测且通电使用的状态。这8台电梯的使用单位将面临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因此,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新电梯早新闻 2025年3月3日 二月初四 星期一
阅读下文 >> 19岁电梯维修工不幸被电梯轿厢挤压身亡 赔偿金的分成存在不同观点,未能达成协议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s://www.xindianti.cn/news/show-47824.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新电梯网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c)新电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16-2033542 ICP备案号:冀ICP备1400961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