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15日上午8时50分许,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街道世和府项目A地块A3#住宅楼(西环中大路177号)确实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西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新疆中亚世纪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世和府项目A地块工程项目电梯班组电梯操作员吉某某找施工员安某某要A3#住宅楼电梯门钥匙,以在A3#住宅楼开室内电梯。安某某跟随吉某某到达电梯口,待吉某某打开电梯门并将钥匙交给安某某后,吉某某不慎从一层坠入电梯井底坑内,经急救人员检查确认死亡。
直接原因:电梯操作人员吉某某使用紧急钥匙打开电梯一层层门时,电梯轿厢未停靠在一层,导致吉某某不慎跨入电梯井坠落。
间接原因:可能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严等问题。
事故处理: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防范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高空作业防护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作业行为。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