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吸引更多的电梯制造企业参与全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供群众参考选择。各市可在此名录基础上,根据群众需要和市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推荐质量服务过硬、价格合理的电梯供应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针对公示的内容,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问题。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联系地址及电话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企业资质: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并取得相应电梯制造资质。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意事项:公示及参与过程中,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直接联系公示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