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厦门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工作流程》规定,住宅老旧电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且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的电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
在补贴标准方面,实施更新的电梯定额补贴15万元/台,实施改造的电梯定额补贴5万元。补助资金实行“自主申请、事前审核、事后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下达各区后,审核通过的予以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