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西自治州华晨电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罚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处罚背景
湘西自治州华晨电梯有限公司作为凤凰县鑫桂苑小区的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具体表现为,电梯钢丝绳断股变形后,公司仍在维保记录中填写为正常运行,与实际维保情况不一致,存在编造维保记录的情况。
二、法律依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湘西自治州华晨电梯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处罚内容包括: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承担损坏电梯的配件更换及维修的所有费用;同时,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虽然具体罚款金额未直接提及,但根据类似案例,可能面临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后续整改
在执法检查后,湘西自治州华晨电梯有限公司主动承担了损坏电梯的维修费用,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确保了电梯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