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5日,江西萍乡市政府召开《萍乡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加装电梯在延续“属地财政给予5万元/台的财政补助”政策基础上,该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5万元/台的阶段性(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奖补资金支持,期限内完成项目申报审核、签订施工合同且已开工的项目可享受补贴,项目验收后方可领取。
《方案》明确以入户连廊形式增设电梯的,允许一二楼业主在满足主体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同步增设入户连廊。增设入户连廊位置及面积与其他楼层电梯入户连廊相同。联合审查环节应对增设的入户连廊方案和加装电梯方案一并审批。该连廊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补缴地价款、不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要求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再单独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切实保障好民生需求。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检院萍乡分院开通绿色通道,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用户申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提供减免费用50%的优惠政策。另外,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登记许可由法定办理时限30天缩短为办理时限3天,有需要的使用单位可选择邮寄等方式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