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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一电梯公司出口侵权货物被罚

2024-10-30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浏览数:1012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南京朗嘉电梯有限公司出口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货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决定没收上述货物,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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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朗嘉电梯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6日,以一般贸易形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至法国的货物,其中所使用的“SCHINDLER”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同名商标一致,且未事先获得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此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据此,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决定采取以下措施:没收涉及侵权的标有“SCHINDLER”商标的外呼面板共计10个,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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