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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一电梯维保公司因虚假维保被罚2万元

2024-10-28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浏览数:1198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杨某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虚假维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奉化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电梯维保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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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维护保养技术人员杨某,在现场调查中明确承认,其在六月份进行的两次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仅到场进行了拍照记录,而未按照要求对七台电梯实施实质性的维护保养措施。杨某对于自身所实施的虚假维护保养行为,表示了无保留的认可。鉴于杨某未能遵循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通过虚假手段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此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因此,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电梯维护保养公司作出了罚款2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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