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五份行政处罚决定,均针对去年芙蓉区中房瑞致国际小区“8·26”电梯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处罚对象包括:
两名电梯维保公司维保人员:主要维保人员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事故电梯进行维保,严重违章作业;协助维保人员对短接包覆带(钢带)检测装置等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发现,对底坑长期积水等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均被吊销电梯修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移送公安机关。
一名维保主管:对***小区的事故电梯维保质量管控巡查不到位,未发现事故电梯补偿链被拆除、短接安全开关等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问题,未发现维保人员违规违章实施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吊销电梯修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名服务运营总经理兼质量安全总监:未按规定程序上报事故,未督促公司维保员管理人员张某有效落实电梯维保质量安全管控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96368.09元。
一名电梯使用单位安全员:对于事故电梯补偿链被拆除、包覆带检测装置和底坑张紧轮电气开关被短接等问题,在维保过程中未被发现并记录,未能充分履行对电梯维保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责任,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被通报批评并吊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