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武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1日。
对县域范围内四层以上 (不含四层)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最高给予加装电梯20万元/台的补助,同时给予加装电梯所在社区1万元/台的奖励,由县财政承担。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东路4号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12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36102615@qq.com。
联系人:金航健 联系电话: 0579-89078953
既有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一)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投入使用的无电梯既有住宅;
(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三)满足建筑物结构、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对县域范围内四层以上 (不含四层)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按照实际资金投入的50%予以补助且最高给予加装电梯20万元/台的补助,同一住宅单元不得重复享受,同时给予加装电梯所在社区1万元/台的奖励,由县财政承担(单一产权住宅、自建房、别墅、联排增设电梯不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