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电梯资讯 >电梯新闻News>福建省泉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设电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意见

福建省泉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设电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意见

2024-10-16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数:1030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修订形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的城市既有住宅,在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设电梯。
360截图20241016144917331

  1.电子邮件:22178971@163.com;

  2.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A栋605室(邮编36200);

  3.联系电话: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178970。

  附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修订稿).doc

  文件适用范围: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的城市既有住宅,在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设电梯。对于石结构房屋和各县(市、区)向社会公布的五年内计划成片改造的区域或项目,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增设电梯用地原则上应在现住宅小区或现住宅用地范围内。

  涉及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区范围内的增设电梯项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

相关阅读:

电梯 加装电梯 征求意见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传承·攀登”--董事长朱琳昊参加吴江区青年企业家薪火工程第三期主题交流
阅读下文 >> 美国宾州参议院通过了更新电梯安全法案的提议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s://www.xindianti.cn/news/show-47031.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新电梯网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c)新电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16-2033542 ICP备案号:冀ICP备1400961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