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枫丹雅苑的业主刘先生反映,称小区原有电梯的使用年限已有18年,在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的张罗下,去年更换了4部日立品牌新梯,共花费了195万元。因对新梯品质有些疑问,刘先生查看了电梯合同和一些电梯设备实物的相关铭牌。他指出小区购买的是日立MCA-ES型号整机,但铭牌上电梯型号却只写着MCA,质疑安装型号可能存在不符;其次,他还发现电动机存在漏油现象、部分铭牌信息标注不符规范等情况。


此外,在电梯买卖合同中写明4部电梯的155万多元已包含安装费等费用,业委会、物业还和相关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近40万的电梯安装合同。业委会王主任表示,之所以有两份合同,是因为销售和安装分属不同公司负责;买卖合同中写明的包含安装费用信息属于乌龙操作,后面有公示补充协议对该条款进行修正,两笔费用与中标价是一致的;电梯型号等问题,会由电梯经销商厦门菱泰电梯公司答复。

但该公司工作人员却表示解释权归日立厂家,他们无法答复。而厦门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此事不是他们经手的业务,但会帮记者向厂家咨询相关问题后,予以回复。目前,记者也接到厂家回电表示,媒体答复还需走相应流程,他们也会考虑沟通厦门分公司人员向业主刘先生做出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