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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升电梯被处罚10000元

2024-03-26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admin 浏览数:965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原因是没带安全帽蒂升电梯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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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龙处罚[2024]龙岗59号

处罚名称: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440300734157816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黄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20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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