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河市监处罚罚字(2023)47号
河源美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河源龙光城3栋2号(三期)的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产品型号:3-XDT2,产品编号:20G147655)为当事人维保;当事人维保人员在对该电梯进行维保工作时,擅自进行短接安全回路,导致该电梯存在4个安全装置失效(下极限开关失效、限速器绳张紧装置电气失效、底坑停业装置失效、缓冲器电气安全装置失效)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
处罚依据:根据《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未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91441300758310141J
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11 公示截止期: 2027/03/11
处罚机关: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