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曾经的广告宣传:
“不困人电梯,你的安全你做主!
亚太西奥电梯董事长卢伟强投资、带领团队经过三年的研发,于2014年年底研发出不困人电梯产品,并申报国家专利,于2015年11月27日面向全球首发,实用的功能和突破性的技术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并同时收获了大量的项目订单。
亚太西奥“不困人电梯”在电梯轿厢内设置两个常开脱困按钮,在厅门位置安装检测开关,判断临近厅门位置是否打开,检测到厅门关闭时允许脱困运行,一般被困可2分钟内脱困,有效规避了遇困等待时间长、心理压力大、破坏电梯导致意外等事故的发生。
当电梯出现故障停在选层区时,电梯不会自动启动运行,造成二次人身伤害。
故障发生时,不困人电梯装配有视频动画疏散指引,有效指导乘客脱困,并减轻乘客的遇障的害怕心理。”
2018年1月3日质检总局网站发布“关于2017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质检特函【2017】80号)”。对广东亚太西奥电梯通报批评。
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在资源保持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全,未对豪乐奥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等进行合格品供应商评价;未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标准及规范,未见自动扶梯部件入库检验记录;车间未设置待检区、合格品区及不合格品区;限速器测试仪未按时进行校准,未见校准合格证书;未见控制柜耐压测试记录;未见最近一次评审时所提问题的整改意见见证材料;产品包装、产品合格证上未注明《制造许可证》有效期;控制柜装配车间未设置防静电措施。
2022年一篇题为“对某电梯‘永不困人’功能的合规性分析”的文章再次对不困人电梯发出专业论述。
本文刊登于《中国电梯》杂志2022年第21期
作者:陈 庆/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由于某个部件出现故障而停梯困人,给乘客带来焦虑。于是有些电梯制造单位想开发“永不困人”功能,笔者在电梯检验工作中就遇到某型号的电梯具有“永不困人”的功能。该电梯能够 “开门运行”,即在门回路和(或)安全回路电气安全装置断开的情况下,乘客通过操纵轿厢操纵面板上的两个按钮,可慢速向上一层运行至平层后开门,将被困乘客放出。下面笔者对该功能是否符合现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分析。1 某型号电梯“永不困人”功能介绍笔者在电梯检验时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时发现,某型号电梯具有“永不困人”的功能。根据制造企业提供的功能说明,该功能是在电梯轿厢操纵板上设置有自救请求按钮和确认运行按钮,两按钮均为常开触点。当电梯发生故障困人时,轿厢内语音辅助系统会提示被困人员同时按下两个自救按钮,此时电梯会短接相应的安全开关〔被短接的开关如下:断错相保护装置、盘车轮开关、限速器张紧轮开关、底坑两个急停开关、缓冲器开关(如有)、上极限开关、下极限开关、夹绳器开关(如有)、限速器开关、安全钳开关、层门电气安全装置、轿门电气安全装置〕,然后以系统预先设定的自救运行速度往上一层运行至平层区后打开轿门和层门。于是,被困人员就可自救脱困,无需等待专业救援人员前来救援。2 关于“永不困人”功能的验证与电气原理分析首先,笔者针对该电梯功能说明中所述的在电梯门(层门和轿门)电气安全装置断开情况下的自救功能进行验证,并对该功能安全性进行讨论。现场对该功能中的层门电气安全装置断开后的自救进行模拟试验。试验方法是:当电梯启动运行离开1层的开门区域后,人为断开1层层门的电气安全装置,电梯因故障停止运行。此时,电梯自救功能启动,语音提示轿内被困人员进行自救操作。被困人员按照提示同时按住轿厢操纵面板上的自救请求按钮和确认运行按钮后,电梯进入自救运行。从1层厅门外观察轿厢地坎位移可以看出,在层门开启、层门电气安全装置断开的情况下,电梯以系统预先设定的自救速度运行至2层平层区后打开轿门和层门,被困人员可自行脱困走出电梯轿厢。验证结果与制造企业提供的自救功能说明一致,能够实现乘客在电梯层门电气安全装置断开的情况下的自救。图1为该电梯自救功能的电气原理图。图1中的2个开关ZJJ均为自救开关的常开触点。当电梯所有的“正常/检修”开关都处于“正常”的位置(即电梯为自动运行状态)时,电梯可以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安全回路继电器YJ和门锁继电器MSJ均得电。当1层层门的电气安全装置断开时,YJ得电,但MSJ失电,电梯停止运行。

如图1所示,①点到②点的回路中有YJ和MSJ两个继电器,当轿内被困人员按下自救请求按钮ZJJ时,ZJJ的“5-9”“6-10”触点闭合。安全回路继电器的电流流向为①-a-9-5-b-c-d-YJ-g-②,门锁继电器的电流流向为①-a-9-5-b-c-d-e-10-6-MSJ-f-②,此时YJ和MSJ均得电。当确认运行按钮按下后,系统接收到自救运行信号,电梯便以设定的自救速度往上运行。在检验现场,从1层层门外观察电梯自救过程中轿厢地坎的位移,可以看出,在层门开启情况下,当轿厢中被困乘客同时按下自救请求按钮和确认运行按钮后,电梯在1层层门开启情况下往上运行直至当电梯运行至2层平层区后停止,打开轿门和层门放出被困乘客。3 “永不关人”功能合规性探讨虽然现场对自救功能的验证与制造企业的说明一致,但该功能是否符合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呢?GB 7588-2003第7.7.2条“对剪切的保护”的要求如下。7.7.2.1 除了7.7.2.2情况外,如果一个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不能启动电梯或保持电梯继续运行,……7.7.2.2 在下列区域内,允许开门运行:a)在开锁区域内,在符合14.2.1.2的条件下,允许在相应的楼层高度处进行平层和再平层……比较该电梯的“开门运行”状态,未在上述国家标准允许开门运行的情况内,故该梯的自救功能不符合GB 7588-2003第7.7.2.1条的要求。从图1所示的电路图中可以看出,在轿门电气安全装置断开的情况下,该电梯也能“开门运行”。显然,这里存在一个较大的安全隐患。因为只要电梯在开门情况下运行,无论速度快慢,都存在挤压、剪切的危险。总结以往诸多电梯剪切事故,很多事故都是被困人员在自救过程中发生的。由于电梯设备专业技术性强,乘客被困电梯时,现行主张的救援理念是被困人员呼叫专业人员进行救援,不支持自救。此种可以“开门运行”状态下的自救,是属于高度不安全的行为,很容易发生人员挤压、剪切和坠落井道的事故。为了能更大程度地避免出现轿厢因意外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GB 7588-2003和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第1号、第2号和第3号修改单)中增加了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的要求。增加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的出发点就是防止轿厢在门开启的情况下,在非开门区域移动而发生剪切或挤压事故。而该电梯设备上却反其道地设计了在非开门区域门开启情况下可以移动轿厢的功能,增加了安全风险。TSG T7001-2009第2.8(6)项中有允许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的功能:……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③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④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该条款说明只有在不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且轿门的独立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时,电梯才能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但该电梯的自救运行有4点与旁路功能下的运行要求不符:(1)从图1可知,该电梯可以同时短接层门和轿门的触点,不符合旁路功能中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触点的前提条件;(2)该电梯的自救运行并不属于检修运行或是紧急电动运行中的任何一种运行操作,不符合旁路功能的运行状态的要求;(3)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的操作者都要求持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而不是普通乘客;(4)该自救功能同时短接了安全开关、层门触点和轿门触点,而旁路功能只能短接层门触点或轿门触点,不能短接安全开关。查看制造企业提供的该型号设备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未看到有该功能相关型式试验项目,这说明制造企业生产的产品结构型式与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故该电梯的该功能是在未通过该型号电梯的整机型式试验的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的。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该电梯的“永不困人”功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4 处理建议建议电梯安装单位将轿厢内的自救开关拆除,将图1中针对自救功能增加的ZJJ的接线全部拆除,并向使用单位解释清楚该功能不符合电梯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不允许使用。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对其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检验、使用等环节提出了严格要求,电梯设计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对于与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不一致的功能,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获得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对于电梯检验人员,应深入理解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检验,避免电梯“带病”投入使用。
由此可见,亚太西奥电梯不仅管理混乱、被通报批评,而且技术不合规范,不允许使用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