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的区域及电梯检测机构的通告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改革试点工作,优化配置检验检测资源,充分发挥检测工作的技术诊断作用,确保电梯检测质量和电梯安全运行,根据《安徽省电梯“自我声明+信用管理”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皖市监特设〔2020〕3号)、《关于做好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期间电梯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函〔2021〕399号),经相关设区的市市场监管局核验、省市场监管局审查,确定以下试点区域和电梯检测机构(第一批,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对电梯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属地和部门监管职责,确保改革成效和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一批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的区域及电梯检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