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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坚持电梯检测的市场属性;检测单位应加强员工学习和培训,提高检测工作能力

2022-01-24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作者:admin 浏览数:2939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如果实施电梯检测时,是否需要有“如附件4中所要求的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实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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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检测时维保员工消极配合

  问:总局老师您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附件4电梯定期检验规则(试行)中2.6 ‘实施现场检验’中提到“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实施检验”。而附件3电梯检测规则(试行)中2.8 ‘实施现场检测’中并未提到由谁来配合现场检测人员实施检测,从而导致现场维护保养人员钻空子,消极配合电梯检测,给电梯检测造成巨大困难,无法完成电梯检测。

  请问总局老师,如果实施电梯检测时,是否需要有“如附件4中所要求的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实施检测”?

  答复:谢谢您的提问!一是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坚持电梯检测的市场属性,由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电梯自行检测,不具备自行检测能力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或经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二是具体实施检测的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学习和培训,提高检测工作能力,按照《电梯检测规则(试行)》的要求开展现场检测工作。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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