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抢修救援车这么拉风,每个电梯人都需要配一辆!
电梯困人超30分钟,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故障发生原因受外部因素制约较多,比如前些日上海一电梯公司被罚款3万元的事故原因系因从接到报警到赶至现场花费了41分钟。
所以我们的电梯人一接到救援电梯为什么要拼命抢时间?是因为困在电梯里会让人窒息?是因为困在电梯里会危及生命?都不是是因为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区的电梯发生困人现象必须30分钟内到达郊区一个小时。所有确切的说是为了避免违法、避免罚款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却是无比尴尬。
当然被困者希望能被越快救出越好,但这也涉及到救援成本的问题:如果每台电梯配备一名电梯工,随时等待救援那是最好的。
我们现在规定30分钟内,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将电梯被困者的伤害降到最低,但我总觉得有哪里感觉不是很顺?
不知道这个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难道不了解目前中国城市的交通拥堵情况吗?
更何况电梯维保工不像119、120那样拥有道路特权。
一些一线大城市,不要说冰雪天路滑到达时间难以保证,就是早晚高峰也会难以到达。
不说这些就是驻人现场都不能确保30分钟到达关人现场,关人时正在井道工作无信号,或者小区同时停电几十台电梯同时关人,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这样的规定会把电梯公司都弄成有原罪感。我们会边干着工作边说着我们有罪。
有的人可能会说多驻几个人,或者多布几个点,我想说我也想啊,可是实力不允许啊!不是我的实力,是甲方的实力,他们不肯出那么多钱啊!
如果被困时间是电梯物业管理公司与维保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是不是更合适?
电梯人赶到晚了是违法吗?
为了赶到现场,路上可以交通违章吗?
30分钟是怎么计算出来作为衡量尺度的?
110出警规定几分钟到?
119救火规定几分钟到?
120救命规定几分钟到?
122交通事故规定几分钟到?
这四个没有一个不装警报的,谁敢不让路?
说到底,电梯维护保养也是一种服务!是服务就有高低的区别,就像你买了飞机头等舱就可以享受头等舱的服务,买了经济舱就可以享受经济舱的服务,毕竟两者的价格差的很多!你总不能买了经济舱的票却要求享受头等舱的服务吧!
比如,在医院或大型小区,电梯维保公司都会设置专门的维保站!
当然,也有人会说:有时间的规定有利于电梯索赔!超过多长时间就应该得到赔偿!或许某一天,大家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恭喜你被困电梯啦!”,因为被困电梯有钱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