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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配重铁坠落维修工被砸不幸遇难 算不算电梯事故? 赔偿怎么赔?

2021-07-19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张东 浏览数:2880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7月17日,浙江金华永康市一处商业区一名电梯维修工人在拆除电梯工作期间不幸遇难。

原引7月17日事故案例:
        电梯配重铁坠落维修工被砸不幸遇难 公安:电梯年限已到 在拆除时发生事故
        7月17日,浙江金华永康市一处商业区一名电梯维修工人在拆除电梯工作期间不幸遇难。从永康公安了解到,事发地点在高镇商业区。初步查明,是因电梯年限已到,在对旧电梯进行拆除时发生事故。目前具体细节过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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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电梯时配重坠落是否算电梯事故?
        当然不算,这只是拆除时的意外事故。
        电梯事故一般指电梯发生故障引起的伤亡。如:
        1.门系统事故。门系统事故发生率最高,是由电梯系统的结构特点造成的。因为电梯的每一运行过程都要经过开门动作过程两次,关门动作过程两次,使门锁工作频繁,老化速度快,久而久之,造成门锁机械或电气保护装置动作不可靠。

2.冲顶或蹲底事故。冲顶或蹲底事故一般是由于电梯的制动器发生故障所致,制动器是电梯十分重要的部件,如果制动器失效或带有隐患,那么电梯......

3.其他事故 其他事故这类事故主要是个别装置失效或不可靠所造成的。
      上述案例不属于电梯故障本身引起的事故,因此不能算在电梯事故中。
       对于拆除电梯有哪些要求呢?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它的拆除和安装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来进行。
      需要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电梯注销报废手续,施工一般不需要备案,看当地的规定。找有电梯安装维修施工资质的正规电梯公司拆除,有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拆梯员工持证上岗,并购买了意外保险为佳。
      
施工人员要有操作证,否则出事了,你就“临时工”了。将来的赔偿一般是意外伤害、走工伤意外保险。

      如何赔偿?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很显然,浙江金华永康市这一旧电梯拆除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中,应该认定为工伤。
       根据法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材料齐全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具体标准: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生了事故,无可挽回,愿逝者安息!
        在此提醒广大施工单位和个人:提前预见和防范!注意工地安全有序、加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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