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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回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登记证的撤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020-08-11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电梯标准与检验 浏览数:10438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内容】当前,市场上存在运用技术直接伪造检验报告的情况,应该如何辨别?办理使用登记时是否应该辨别检验报告的真伪,若是,应当如何辨别?使用单位使用虚假的检验报告,是否违法?

 

【标题】办理使用登记时如何审查资料

【内容】当前,市场上存在运用技术直接伪造检验报告的情况,应该如何辨别?办理使用登记时是否应该辨别检验报告的真伪,若是,应当如何辨别?使用单位使用虚假的检验报告,是否违法?

【回复】检验报告的真伪性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对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与检验机构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建议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检验报告的内部核查。提供虚假检验报告骗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八十四条处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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