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问题
【内容】一家企业初次取证时由A机构负责鉴定评审,4年后换证时A机构是否还可以对这家单位进行鉴定评审。关于鉴定评审是否有回避制度或不得连续两次委托同一机构对同一企业开展评审工作的要求?
【回复】市场监管总局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市场监管总局许可的,不连续两次委托同一机构对同一企业开展鉴定评审。特殊情况除外,比如疫情期间、鉴定评审机构较少等。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0-08-03
(c)新电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16-2033542 ICP备案号:冀ICP备1400961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