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三起违法违规从事电梯维保服务的案件
1、芜湖恒佳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
定,责令停止未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完善并如实填写电梯维保记录;并处罚款。
2、安徽邦强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且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
定,责令停止未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完善并如实填写电梯维保记录;并处罚款。
3、上海爱登堡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且擅自将电梯维护保养业务进行转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规定以及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停止 未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如实填写电梯维保记录;并处罚款。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