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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频繁遭广告“轰炸”需纾解

2019-11-13 来源:鲁网作者:新电梯网 浏览数:2048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打车,拉货、搬家、运东西”“大闸蟹我选×××”“来××优选,购中秋好礼”……北京市民李敏一走进自家小区的电梯,就置身于各类型的商品广告中。“临近假期,旅行社的广告又多了起来,原本狭小的空间感觉更拥挤了。”李敏向记者抱怨道。而对于谁与这些广告商对接、广告内容是否经过筛选,李敏一概不知。

“××打车,拉货、搬家、运东西”“大闸蟹我选×××”“来××优选,购中秋好礼”……北京市民李敏一走进自家小区的电梯,就置身于各类型的商品广告中。“临近假期,旅行社的广告又多了起来,原本狭小的空间感觉更拥挤了。”李敏向记者抱怨道。而对于谁与这些广告商对接、广告内容是否经过筛选,李敏一概不知。

电梯厢内、楼层电梯间等小区内公共区域遭遇广告侵占和“轰炸”,已成为不少小区居民的吐槽点。诚如有些网友表示,居民楼电梯厢内除了图文广告,还有LED屏幕,且能播放声音。每天走进电梯,想不看都不行,哪怕低头,也能听见声音。当然,还有就是一些广告内容很低劣,不仅污人眼而且容易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

小区公共之地被广告“轰炸”显然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一则,广告不能绕过业主进入小区;二则,业主享有物业公用部分经营收益权;三则,小区内的广告设置及收益分配并非没有规矩约束。

纾解小区广告泛滥扰民现象,其一,需要靠法律规范。比如,2011年重庆市就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规定虚假、低俗广告一律不准进小区,在小区电梯等地方设置广告时,必须上报审批合格才能发布;还比如,《山东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就对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归属等问题作出了规范,也值得借鉴。

其二,物业管理须增强法律意识。以电梯设置广告为例,物业管理增加公共收益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出现侵权行为,业主可以起诉。所以,物业方面不能只想着广告收益,对业主的合法权益也须尊重。一方面要保障广告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另一方面在收益上也应做到公开透明,让业主心中有数。

其三,当充分发挥好业委会的作用。小区业主入住后,一旦条件成熟,应该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广告的引入、收益的分配等问题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也便于维权。所以,对于小区业主,应该重视业委会的建立与高效运作。而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引导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另外,从业主的角度来看,对于小区内广告“轰炸”现象,没有必要忍气吞声。对于因广告所引发的相关问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起诉物业公司,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然,业主希望有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这就更需要业主自身对小区涉及公共利益时多些责任意识,而不能任由不法行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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