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其实目前各个小区收取物业费时,都是直接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费用的,并没有在区分什么电梯费,所以说住一楼的用户正常也没人会提出物业费里扣除电梯费,毕竟公摊了多少电梯井实在难以衡量。那么假设业务真的提出来呢?我认为合不合理,关键在于三点:(1)电梯有没有直通地下室,目前很多楼盘都是电梯直达地下一层、二层甚至三层的,住一楼的用户,其实也不少会用到电梯下地下室,所以有直通的,其实缴纳电梯费用是合理的;(2)天台有没有开放,如果楼层的顶层天台有对外开放,用于给业主们晾被子之类的,那么一层的业主也是会用到电梯的,缴纳电梯费也合理;(3)电梯的广告收入是被物业收走还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物业收走,那么不缴纳情有可原,如果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那么享受到了权益,理所当然要承担义务。
除上述三种情况,我认为一楼的业主不缴纳电梯费用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一层的业主基本不会使用到电梯,让其缴纳电梯费确实不合理,本身公摊面积把电梯的公摊也算给一层的业主就已经是不公平,让其接着在缴纳费用,业主不愿意缴纳也可以理解。前段时间看到一个问题是:“我家住三楼,但是马桶堵了,能不能找楼上的均摊通马桶的费用。”大家针对这个问题也是各抒己见,有人说如果可以可以找自住楼层以上的住户平坦费用的话,一楼的住户永远不可能产生通马桶的费用。但是不要怕麻烦,楼上的每家住户都需要同意才可以实施,这是一个需要做别人思想工作的事情,如果你口才好、时间充足、不怕被冠以莫名其妙的帽子也是可以挑战一下,但是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先找物业解决,如果实在会产生费用的话,就自己掏了吧,别给自己添堵,给别人找麻烦。
根据《物权法》,并没有明文规定说一楼是必须要交电梯费,但是在《物权法》的第七十二条规定中,业主对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这也就意味着住户即使是不去使用电梯,但也要承担义务,按照住房的面积来分摊公共费用,而电梯自然也就包括在其中。
物业公司也解释道:如果是一楼的住户非得说自己用不到电梯那么就不用交电梯费,那么楼上的业主是不是也可以说,只要用到这一层,以上的楼层电梯用不到,那么是不是可以减少电梯费呢?而小区内的景观绿化离自己家远,平日基本没有去看过,那么这也没有使用,是不是也要省掉这笔钱?所以,一楼住户不交电梯费,这种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毕竟小区共同区域是大家的,是需要一起维护的,都不可以为了自己来躲避任何责任,毕竟整个小区都是自己的家,只有自己愿意承担责任,这个家才能够维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