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标准编号:GB/T 31821-2015
Specification for discard of the main parts of lifts
我国首部电梯报废标准主要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以及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压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这个标准执行。
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
特殊情况(如适用于残障人员、火灾情况、潜在的爆炸环境、极端的气候条件、地震情况或运输危险物品等)使用的电梯,除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相应标准的附加要求确定报废技术条件。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
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优耐德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现代电梯制造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默纳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奥瑞克电梯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巨立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昆山通祐电梯有限公司、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宁波力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莱茵电梯制造有限公司。
标准起草人:舒文华、欧阳惠卿、陈凤旺、甘靖戈、李峰、朱保庆、佘运葵、张金钟、马依萍、邓奇、温爱民、李楚锋、王定成、李瑞尧、谢松青、周卫东、张寿林、于春梅、张晓峰、郑曲飞、侯应浩、张建宏、李雪荣、余建国、唐林钟、胥文明、彭谢金、牛有权、刘春凯、房文娜、梁彦昌、沈言、冯斌、王春光、宋亮、贾砚华、王明福、林斌、彭年俊、李明珠。
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新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通过对存在失效或潜在失效风险的主要部件进行报废来推进电梯整机的更新改造,有利于提高电梯设备的运行安全和使用寿命。
标准兼顾了公共安全与资源节约。以上海为例,目前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有两万余台,如根据15年的设计寿命全部整体报废,以平均每台耗费40万元计算,就需要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投入,而只报废并更换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使电梯继续保持安全运行,以更换20%的部件计算,可以节约超过64亿的资金。据新电梯中国网的统计到2016年初全国约有36万台以上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如果全部更新需要超过1440亿元,新标准实施后可以节约1152亿元以上资金,但老旧电梯部件的更替仍会有288亿元以上的市场份额,以40万一台计算,约合7.2万台新梯的市场占有量,并且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这给缓慢增长直至逐渐衰减的中国电梯市场带来活力。
全国老旧电梯递增数量估值(数据来源:新电梯中国网)
标准中规定的电梯主要部件包括
4.2 驱动主机 2
4.2.1 电动机 2
4.2.2 减速箱 2
4.2.3 制动器 2
4.2.4 曳引轮 2
4.2.5 卷筒 2
4.3 紧急救援装置 3
4.3.1 手动松闸装置 3
4.3.2 手动盘车装置 3
4.3.3 紧急电源装置 3
4.3.4 液压盘车装置 3
4.4 悬挂装置 3
4.4.1 通则 3
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3
4.4.3 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 4
4.4.4 扁平复合曳引钢带 4
4.4.5 端接装置 4
4.4.6 滑轮 4
4.5 补偿装置 5
4.5.1 补偿链(缆)及导向装置 5
4.5.2 补偿绳及张紧装置 5
4.6 轿厢 5
4.6.1 轿架 5
4.6.2 轿壁、轿顶和轿底 5
4.7 对重(平衡重) 5
4.7.1 对重(平衡重)架 5
4.7.2 对重(平衡重)块 6
4.8 层门和轿门 6
4.8.1 机械强度 6
4.8.2 门扇6 Ⅰ
GB/T31821—2015
4.8.3 层门门套 6
4.8.4 地坎及其支架 6
4.8.5 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 6
4.8.6 门机 6
4.9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 7
4.10 导轨和导靴 7
4.10.1 T型导轨 7
4.10.2 空心导轨 7
4.10.3 导靴 7
4.11 安全保护装置 7
4.11.1 门锁装置 7
4.11.2 门入口保护装置 7
4.11.3 限速器及其张紧装置 8
4.11.4 安全钳及提拉装置 8
4.11.5 超载装置 8
4.11.6 安全开关 8
4.11.7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9
4.11.8 缓冲器 9
4.12 电气控制装置 10
4.12.1 控制柜 10
4.12.2 随行电缆 10
4.13 编码器 10
4.14 液压部件 10
4.14.1 液压缸 10
4.14.2 管路 11
4.14.3 液压泵站 11
4.14.4 破裂阀 11
4.14.5 滤油器 11
Specification for Discard of the Main Parts of Lifts Might Save Hundreds of Billion Yuan
The 1st February , 2016 would mark the day when the Specification for Discard of the Main Parts of Lifts GB/T 31821-2015 starts.
The Specification takes both public safety and resource saving into consideration. According the statistics, in the beginning of 2016 China possess at least 360 thousand sets of elevators in service for over 15 years, which would costs more than 144 billion yuan if replacing them all. As a contras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pecification would save more than 115.2 billion yuan. However, the replacement of elevators and components would still covers 28.8 billion yuan of the whole elevator market and grows at a speed of 20%, bringing vigor to the slowly expanding or even gradually shrinking elevator marke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