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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法就能确保电梯安全吗?

2017-01-03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李忠卿 浏览数:3067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山东省首部电梯安全法规《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将于2017年1月1号起施行。这将是山东省首部电梯安全法规。其中规定,困人超30分钟罚维保单位10万。(1月2日《齐鲁壹点》) 制定地方性法规,需要立法部门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且倾听民意,征求公众意见,如此才能

电梯中国网讯
 

山东省首部电梯安全法规《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将于2017年1月1号起施行。这将是山东省首部电梯安全法规。其中规定,困人超30分钟罚维保单位10万。(1月2日《齐鲁壹点》)


  制定地方性法规,需要立法部门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且倾听民意,征求公众意见,如此才能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实施。

  就电梯安全条例的制定来看,可资借鉴的地方法规并不少见,山东据此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这部法规,用意很明显,就是确保法律法规起到震慑作用,从而让民众乘坐电梯时感到更舒适、更安全。

  这部法规的看点已经被媒体拎出来了,那就是只要在电梯里被困30分钟,维保单位将面临10万元的经济处罚,这么大的力度可谓前所未有。然而,对此我并不感到乐观,原因在于时下法律法规演变成了罚律罚规,以罚代法变成了常态化的执法形式,如此一来,只要有钱就可以违法,罚律的尊严在金钱面前变得一文不值。

  笔者认为,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是不能沾上铜臭的,法制一旦演变成罚制,交了罚款就可以逍遥于法外,社会还有正常的秩序可言吗?要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就必须对相关领导乃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只有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难道不是吗?

  Ensuring elevator safety by penalty instead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Latest regulations in Shandong goes that elevator maintenance companies will face a penalty of 100 thousand yuan if its accountable elevators have trapped passengers for 30 minutes. However it’s quite a passive way as it is turning regulations into penalties while accidents still happen and those who are in charge could escape by paying instead of taking responsibility by implementing efficient meth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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