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6日下午,市长上官吉庆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电梯安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会议强调,要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严把电梯选型配置入口关、检验维保质量关和使用关,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增强市民安全意识,严防各类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第七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下一步此法规将会上报陕西省人大批准,小编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