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问题编号为824500的网友留言投诉:嵛景华城小区33号楼一单元电梯已坏两个月,无人问津。打电话给物业,物业退给开发商了,请问领导这个问题应该找谁解决?
烟台市开发区住房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生产、销售、检验、维保均是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实际使用人,其电梯使用记录、维保情况均是向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是否合格、年检、运行符合安全要求均是以市场监管局认定为准,如其认为电梯质量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我局无权以电梯有质量问题要求物业公司维修。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