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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条文解读

2018-04-25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眉县人民政府 浏览数:5126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问:怎样让电梯的所有人及主体责任人的划分更加明晰? 答:电梯的责任主体应该是电梯的所有权人,住宅小区的电梯的所有权人应该是相关的住户。住宅小区的电梯具有公共产品的一些特性,就是产权不唯一。新《办法》将住宅小区的使用单位界定为责任主体,就是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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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怎样让电梯的所有人及主体责任人的划分更加明晰?

  答:电梯的责任主体应该是电梯的所有权人,住宅小区的电梯的所有权人应该是相关的住户。住宅小区的电梯具有公共产品的一些特性,就是产权不唯一。新《办法》将住宅小区的使用单位界定为责任主体,就是结合目前大多数的住宅小区都是业主即产权所有人将电梯的管理委托给物业公司,这种委托管理的运作模式一个已经很普遍,另一个也明确了具体的电梯管理责任人,应该予以提倡和推广。

  但在现实中存在的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无维修基金、无维护保养的“三无电梯”,其责任主体就应该是相关的业主。要落实具体的主体责任,目前通行的办法就是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的领导下协调各业主,选择物业公司,代表业主落实主体责任,方能解决具体问题。这就需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乡镇政府的作用。

  “多元共治”不仅仅包括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业主也是其中的一元,应该说是最重要的一元,只要业主对自己的电梯安全操心了、爱惜了,对所聘请的物业公司、维保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管,那电梯安全就能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这是关键!

  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费用从何而来?怎样管理?

  答:新《办法》三十五条和三十六条是规范维护保养工作的,大部分内容是旧《办法》第十二条的8个条款,这次在第三十五条中增加了三条:一是第八款“配备与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相适应的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不得在其他维护保养单位兼职”;二是第九款“进行维护保养或者应急救援时,持证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三是第十款“未经电梯使用单位同意不得将维护保养事项转包、分包给其他维护保养单位”。这些条款是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维保企业不考虑自身人员配备的限制而盲目扩大维保数量、随意转包分包、降低维保质量的现象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规范。

  新《办法》对此专门做了两条规定:第三十条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筹集。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等费用由电梯使用单位支付。第四十二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电梯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维护保养费用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加强对因电梯原因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活动的监督,负责新建、加建、改建电梯的规划审查。

  问:如果说发生了电梯事故电梯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乘客之间的责任怎么来认定?新《办法》对赔付纠纷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有效的措施?

  答:责任界定是提升电梯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新《办法》的很多条款都是界定责任的,界定当地政府的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以及制造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业主、乘客的责任,界定清楚责任就是最好的责任认定。这里举个例子:第三十三条第四款“乘用人不得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电梯都有额定的载重量限制,如果电梯已经超重,你还要挤进去,出现了事故或者伤害,乘用人就违反了办法的规定了。当然,电梯超重时应该发出报警声提示,并且轿门应该不会关,也不会运行,但使用单位或者维保单位将这些装置短接了,不发挥作用了,短接保护装置的机构和人员也要承担责任。但就具体故障、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专业问题,属民事范畴。

  新《办法》是地方规章,事故赔付属民事纠纷,责任认定了,具体的赔付还是要依据民法、通过法院来解决。行政法规不附带民事。

  问: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收入归谁所有?如何使用?

  答:新《办法》第24条明确了电梯广告设置规范以及收入管理。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所有收入归业主所有,优先用于支出电梯维护保养等费用,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收益及使用情况。这样规定,既符合相关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也充分利用了电梯资源,方便了群众。同时也解决了电梯维护保养费用,业主也会因此而支持电梯广告的设置。

  Interpretation on Elevator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Shangxi Province

  The charge for elevator replacement, modernization and overhaul should be covered by residential maintaining fund according to relevant regulations. In case of the excess, if any, or those residential communities without such a fund, the charge should be paid by the elevator owners. And the regular maintenance, repairs and inspection should be on the elevator users’ side.

  Moreover, the income generated by advertisement inside the elevator cars goes to the property owners and should make priority for the charge of elevator maintenance, repairs and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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