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就贯彻实施《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进行部署。
《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是我市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颁布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第五部实体性法规,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中获得全票通过。在该《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汇聚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就《条例》实施作部署。根据部署,市、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委要加强跟踪监督,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摸清法规实施情况,找准问题,推动法规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政府层面将抓紧制定《条例》实施的配套制度和机制,使《条例》规定的智能化监测装置数据实时分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保障等制度尽快落地。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电梯安全保护工作,提高公众安全使用电梯的意识。企事业单位、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其他各单位要找准职责和定位,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