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6月26日召开的十二届十五次常委会议上获悉,潘胜燊、区又生、陈方养3人被撤销委员资格。
据广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梁龄之介绍,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潘胜燊严重违纪,已由省监察厅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一般情况下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已经通过的决议,就可以撤销资格。比如,与热爱祖国、社会主义事业、宪法法律等方面有问题都会影响委员的参政议政。
十八大闭幕后,最早被撤销委员资格的,是曾任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的十一届委员陈英旭。2014年1月,因贪污科研经费,陈英旭一审被判10年有期徒刑。
被撤消委员资格的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经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行贿也是犯罪。上海市卫计委原副主任黄峰平、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杨刚、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同期被撤销资料的女商人刘迎霞,涉嫌行贿犯罪。
香港的田北俊被撤销全国政协资格,则被曝是因为其在香港“占中”发生后,公开发表不利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言论,严重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政治决议。
日前,广东省监察厅对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潘胜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4月经查,潘胜燊在担任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人事任免、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
潘胜燊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严重违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潘胜燊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此前,司法机关已对潘胜燊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6月26日 广州市政协召开的十二届十五次常委会议,潘胜燊被撤销委员资格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