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质检总局发出的《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2014年上报电梯事故共48起,死亡36人,万台死亡人数约为0.10,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安全水平。
一、我国电梯安全形势
目前,我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截至2014年底,全国在用电梯达到360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
质检部门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2013年11月,质检总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等5项改革创新的措施。各地积极试点和推进,取得较好成效。近年来,电梯事故趋于平稳下降,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安全态势。
2014年上报电梯事故共48起,死亡36人,万台死亡人数约为0.10,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安全水平。但是,由于目前还存在住宅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等问题,造成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不及时,电梯困人等故障时有发生,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新期待。
二、质检系统监管电梯安全主要措施
(一)加快制定部门规章《电梯安全监察规定》,并争取与住建部联合公布,明确电梯从选型采购直至报废更新的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在使用环节,强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承担首负责任;在生产环节,强化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责任,逐步推进制造单位维护保养电梯并对电梯质量安全终身负责的制度。整合优化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关标准的协调体系,在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基础上,建立更加严格、适合中国国情的电梯标准体系,提高电梯的本质安全。
(二)按照行政许可改革的方向,取消合并电梯安装、改造和部件许可,促进生产环节安全责任向制造企业集中。调整制造许可的方式和条件,强调企业的科技研发和维保服务能力,促进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发展、维保企业连锁化发展,提高生产集中度,构建责任清晰、权责一致、利益均衡的新型电梯产业链。
(三)促进行业公开透明,发挥市场淘汰和社会监督机制。
(四)推进检验改革,提高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强化自检、二是优化法检。
(五)加快在全国推广和建设“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