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轿厢自重)
内容:根据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2019)64号文件规定,从6月1号实施,改变轿厢自重(制造单位明确的预留装修重量或累计增加/减少质量不超过额定载重量的5%除外)。现因大部分酒店电梯轿厢都装修,但无法证明装修重量是否超出规定值,并且电梯轿厢已经装修使用3-8年不等。请问现场定检时如何判定其是否需要报改造或者由工厂出具相关证明即可。谢谢
回复:64号文件适用于其施行后的施工作业;现场定检有怀疑时,可请使用单位出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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