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已经成为现下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维护电梯安全、发生事故后的处罚措施以及责任人的认定方面亦越来越被人们关注和重视。那么,在这方面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呢?
美国处罚力度大
在美国曾发生的电梯两起伤人事件中,一名维修员被判重罪,入狱90天,而另一家商场被判赔偿1500万美元。电梯维修员被判“攻击罪”据纽约每日新闻报道,现年52岁的纽约女士黛布拉·乔丹于2010年圣诞节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州南部医学中心探望朋友时,遭遇了一场电梯事故,险些丧生。当时,黛布拉在进电梯时被绊倒,随后电梯开始上升,将她的左腿、左手的一部分以及右膝盖卡在了电梯外。电梯径直上升了7层,到8楼才停住。黛布拉的股骨和手腕的骨头被震碎,消防队员花了一个小时才将她从电梯中救出。最终,她的左腿永久失去了活动能力,现在只能依赖轮椅活动。当时在操作室里的贾森·乔丹使用标准测试程序有缺陷,而他没有手动检测各楼层是否正常。他连接了一个跳线,绕过了如果电梯门开则电梯停止上下的安全机制,而没有按照规章要求,停止电梯运行或通知同事。在法院作证时,黛布拉表示:“我当时只是在祈祷电梯能停下,我感觉自己在被切割、燃烧、挤压、研磨,我感觉我的腿断掉了。如果不是恰好在医院,我是不可能活下来的。”而在今年,经过两周的刑事审判后,电梯维修员贾森·乔丹被认定有罪。法庭认为,因其采用的维修电梯方式不当,差点置受害者于死地。最终,他以二级攻击重罪被判入狱90天,5年缓刑。
电梯夺手指获赔1500万美元
而在2002年,同样一起电梯事故,一名美国女孩被夹断3根手指,获赔1500万美元。据美国媒体报道,2002年,在佛罗里达州圣彼得斯堡泰隆广场购物中心,美国一名5岁女孩柯瑞娜·约翰逊在狄乐连锁商场购物时,鞋子被卡进了自动扶梯旁的缝隙中。她弯腰想把鞋子拉出来,但右手却被正在运行的电梯夹住。电梯紧急关闭,随后警察赶到将她救出并送往医院治疗,但柯瑞娜在这次电梯事故中失去了三根手指。事后,柯瑞娜的母亲罗莉将狄乐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其进行赔偿。案件审理期间,柯瑞娜的律师展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狄乐商场为省钱使用无执照工人维修电梯、建立一个假的服务公司避免检测、瞒报数十起事故等。2005年,狄乐商场同意赔偿柯瑞娜1120万美元,赔偿罗莉380万美元,共计1500万美元。罗莉本想得到更多赔偿,但陪审团认为在此事件中她也负有一定责任,于是律师接受了该赔偿方案。最终罗莉母女在审讯结束后30天内收到了这笔免税赔款。随后,狄乐商场宣布换掉泰隆广场购物中心中已经使用了32年的自动扶梯,并强调今后电梯不会再由内部人员进行检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罗莉表示:“必须把柯瑞娜送进私立学校,和我的其他三个孩子分开----正如一些医生所建议的那样。”罗莉的一名律师则表示:“她经历了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因此她需要这笔钱以应对曾经不需要面对的事。”
根据美国劳工部以及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每年由于电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高达27人,受伤人数更是高达10200人。扶梯式电梯造成的伤害较多,约为升降式电梯的15倍。
虽然美国电梯事故处罚力度较大,但是联邦政府并没有相关立法,有些州针对特定案件有相关的立法。美国的电梯行业采取行业自制的管理办法。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制定一些管理条例对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维护等过程进行监管。 在很多州,电梯的安全管理是由立法机关授权职业安全管理部门一起管理。在纽约等大城市,是由建筑物管理部门负责。还有一些地方,则是政府部门直接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备了专门的官方电梯技术人员。 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各州的差异比较大。有的州要求电梯公司定期检查汇报安全情况,有的则鼓励独立的监察机构或者持证检查员来完成。还有的,干脆交给保险公司,让他们的技术团队来完成。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盈亏,保险公司的检查自然会一丝不苟。 除了政府本身规定的检查外,还要求业主也承担起定期检查的责任。至于业主聘请哪一方面的技术团队则不一定。可以自己去雇佣团队,也可以用政府的技术组,但这同样是要付费的。 各州还规定了检查周期。比如纽约州客梯每3个月检查一次;纽约市两年检查5次,其中3次政府负责,两次业主出钱。还有些州规定更宽松,宽松到没有规定检查的频率,只是尽量争取一年一次。许多地区法律还规定要设立一个电梯事务协调委员会,由业主、制造商、保险公司、老人代表等共同组成,对电梯安全问题进行协调干预。美国的社会团体,经常组织电梯安全使用的培训、演练,尤其面向未成年人和老年人。 事故索赔方面,律师表示,在美国,受害者的主要索赔方式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起诉。但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必须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在于谁。
日本
在事故中思考
不断完善相关法令
近年来,日本各地扶梯事故不断上演,但据东京消防厅统计的数据显示,尽管东京地区每年就有1000多人因扶梯事故被送医救治,死亡事故却鲜有发生。这主要得益于日本电梯法律法规的健全、生产厂商的得力维护以及相关安全知识的普及推广。
据日本电扶梯协会官网介绍,日本的电扶梯相关法令自1950年颁布以来多次修改、不断完善,使电扶梯事故率大幅下降。每一次电梯事故也在促使日本进一步思考电扶梯存在的安全隐患。
现行《日本建筑基本法》细则第129条规定,公共场所设施的扶梯须安装以下安全装置:一、当出现停电或其他故障、扶梯发动机停止工作的情况下,扶梯可自动刹闸并停止运转的装置;二、装在扶梯出入口搭乘处的紧急停止按钮;三、可检测出异物夹在梯级或齿梳板间的装置,若这种状况发生,扶梯会自动停止;四、扶手内卷入异物后自动停止装置,该装置可以防止儿童将手指等伸入扶手内产生的事故。
在细化安全责任的同时,日本社会各界也在不遗余力地宣传电扶梯的正确乘坐方法。日本消费者厅工作人员高濑女士曾表示,日本消费者厅、电扶梯协会和生产厂商等会在官网上大力普及电扶梯的乘用知识,还针对幼儿特别制作了通俗易懂的动画,以普及相关知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播出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5年7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日本各大铁道公司、商业设施、机场和电梯协会等联手推出名为“抓紧扶手”的宣传活动,呼吁乘客抓紧扶梯扶手、站在黄色安全框内,不要随意走动,避免事故发生。在此期间,各家铁路公司还在车站内张贴活动海报,宣传扶梯的乘用方法。
因渎职引发事故,检修人员要担责任
2014年1月,川崎市武藏小杉车站内发生了一起因扶梯突然停止运行致乘客受伤的事故。警方于今年2月以玩忽职守导致业务过失伤害嫌疑,将日本三菱电机建筑技术服务公司5名职员的相关材料递交检方。
警方认为,这5名涉事人员在电梯维修保养时没有及时更换老化的驱动链,而安全装置在驱动链断裂的时候又恰巧失灵,于是正在上升的扶梯突然倒退,致11人受轻伤。《日本建筑基本法》对电扶梯定期检查的各项指标有明确规定,并要求留存最近3年的检查记录。若是因为电扶梯检修人员渎职而引发事故,检修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英国
客梯半年检修一次
将风险报执法机构
英国作为标准化工作起步最早的国家之一,在电梯安全方面的规章也较为健全。英国标准包括电梯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制造要求、建筑物的构造要求以及电梯的检验要求等。英国要求对客梯每6个月至少检验一次,货梯每12个月至少检验一次。检查员应第一时间书面报告所发现的任何可能导致危险的缺陷,如果涉及人身伤害风险,应当立即报告执法机构。
因为英国海洋法系的特点,这些标准一旦被法规引用,即具有与法规相同的法律地位。而以古板出名的英国人,对这些标准,自然也是不敢怠慢的。
韩国
小区电梯用15年后
必须淘汰更换新款
记者发现,韩国也为减少电梯事故发生而出台了专门的法律,并且韩国行政安全部建立了下属的电梯安全管理院,专门负责监督电梯的制作安装和维修管理以及事故调查。韩国也会对电梯进行定期的维修检查,老电梯到了一定年限会被淘汰。一般公寓小区的电梯在使用了15年后,整个小区全部要换上性能更加良好的新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