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5·1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5月15日11时26分,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A区1号电梯拆除现场。高处坠落导致的两人重伤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责任单位认定
1、雷登电梯有限公司(乙方)
雷登电梯有限公司未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向作业人员告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甲方)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未与雷登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未对本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未检查出施工方拆装作业的资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