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近日针对一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矛盾纠纷,山东省聊城市高唐法院鱼邱湖法庭将巡回法庭开进社区,为化解矛盾带来了新的转机。某小区单元全体业主已签署《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并完成审批,但施工时一楼业主以采光、通风、噪音及安全隐患为由持续阻挠,导致工程停滞数月。
社区、街道等部门曾组织10余次调解未果,最终3-5楼业主提起诉讼。低层业主主张:电梯影响房屋价值、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充分知情;高层业主诉求:老年人出行急需电梯,施工符合法定程序。
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至社区,组织居民旁听,通过实地勘查确认施工方案合理性,法官结合《民法典》第278条释法:该楼栋加装电梯表决已满足"双三分之二"法定条件;庭审中引导双方达成补偿协议:高层业主同意优化电梯位置并给予低层适当经济补偿;明确判决:阻挠行为违反已生效的加装协议,责令立即停止妨碍。
该案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模式,推动辖区13个类似纠纷在诉前化解。
确保征求意见表完整性和公示程序合法,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对低层业主的补偿标准,可引入"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提升公信力,该案例已被作为老旧小区改造中依法化解矛盾的典型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