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投入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管理,主要包含以下重点内容:
将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纳入城市体检指标,对满15年的住宅电梯滚动实施安全评估,优先处理市民投诉集中的故障电梯。评估结果分为Ⅰ类(立即停用整改)和Ⅱ类(需风险防控措施)风险等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分区“问题电梯”清单,跟踪整改销号情况,指导业主动用维修资金实施改造。
Ⅰ类风险电梯:强制停用并限期整改,要求业主依法启动维修资金进行改造。Ⅱ类风险电梯:制定综合防控方案降低风险。电梯更新监督检验周期从15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升改造效率。
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实现维保数据实时监测,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明确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多元筹资渠道,推动保险机制参与风险分担。
物业服务企业需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及安全员,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并落实日常巡查。维保单位需严格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操作,禁止短接安全回路等违规行为。
该方案通过评估-治理-监管闭环管理,结合信用评价、智慧化手段等创新方式,系统性提升老旧电梯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