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和山西两地近期修订了《消防条例》,明确对电动车进入电梯的行为予以重罚,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北京《消防条例》修订内容
自2025年5月1日起,北京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同时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规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山西《消防条例》修订内容
山西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规,禁止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并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违反规定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两地均明确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及在特定区域停放或充电。对违规行为设定了不同幅度的罚款,以强化执法力度。这些修订旨在通过严格管理,减少电动车火灾隐患,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