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包头市住建局、包头市发改委、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包头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以推进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更新改造后的电梯需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
改造条件:必须是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使用年限长(优先考虑交付年限超15年,尤其是20年以上的),或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必须经相关业主或受托人委托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或型式试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明确整改建议的报告。
政策支持:2024年至2027年,对符合条件的电梯给予国债补助;完善相关配套支持,可通过申请国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筹措资金;市住建局协同相关部门申报国债,搭建对接平台降低业主成本;鼓励电梯制造企业创新服务,推行一体化采购模式,探索新售后模式。
补助标准:实施电梯更新且单台投资额大于15万元的,每台给予15万元工程费用补助;实施电梯改造且单台投资额大于5万元的,每台给予5万元工程费用补助。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资金申请和使用的具体流程,以及相关部门在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以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