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7月的小区外有人发宣传册,给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安装方案是交付后3至7楼的业主按月支付每月400元,为期13年之后产权归业主。1、2楼的业主不掏钱,也无电梯使用权限。
业主和安装公司签了电梯协议后施工还算顺利,陆续搭建好了框架,通道。可该安装电梯厢体的时候,这家公司突然失去联系,这工程一下子烂尾三年多。
协议是安装交付后,业主才开始交钱,现如今框架还不归业主也没有处置权。如找其他电梯安装公司进行续建,框架产权的问题怕以后出现纠纷,所以不敢接手续建。
律师出招: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公司搬离设备
电梯安装公司已停工3年半之久,其行为表明不再履行施工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民法典》第56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业主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电梯安装公司将设备拆走。
如果在诉讼中电梯安装公司失联,但尚未注销,法院可以公告方式送达,予以缺席判决。如若判决生效后,电梯安装公司仍不履行判决事项,业主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