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安全性和效率性相结合,以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为根本。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维修资金设立范围、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完善应急使用相关内容等,旨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深圳修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包括电梯更新在内的九种情形可申请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房屋养老金”。
深圳市政府已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专项使用、日常使用和应急使用三种情形,其中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情形。这些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等九种具体情形。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作“房屋养老金”,关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新规的出台旨在加强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共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