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某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对某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小区正在使用检验不合格的3部电梯,存在困人时救援人员无法到达救援地点的严重安全隐患。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小区不合格电梯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物业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21.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过行政复议机构走访现场,听取多方意见,确认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组织多次座谈协调会,形成整改方案,最终电梯全面整改到位,处罚金额调整为5万元。
涉案电梯历经三个月整改,花费120余万元全面整改到位,经检验合格,取得业主一致认可。
此案例体现了行政复议调解的高效与便利,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复议机关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办案始终,成功调解纠纷,赢得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