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二审稿)》,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违者最高罚款1000元。
《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二审稿)》明确指出,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否则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其他禁止行为,如打闹、蹦跳、吸烟等,并要求精神障碍患者、智力障碍者等乘坐电梯时应有监护人陪护。
该条例的制定旨在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防止因电动车等物品进入电梯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同时,通过明确罚款金额,提升公众对电梯安全使用的重视程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电梯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