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首批2899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计划,辽宁省正开展推荐供应商名录工作。
此次更新改造针对的是曳引式乘客电梯,安装范围覆盖辽宁省行政区域。资金来源以电梯所在单元业主自筹为主,中央补助资金为辅。
参与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并取得相应电梯制造资质。同时,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名单。
通过更新改造,提升电梯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同时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此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辽宁省内老旧电梯的安全状况,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也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