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某资产管理公司的一台电梯钢丝绳锈蚀严重,但维保记录显示公司已知情却未采取措施,仍继续使用,结果被罚款1万元。检测公司对电梯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钢丝绳锈蚀严重。维保公司在维保报告中也已备注钢丝绳锈蚀,但使用单位未采取行动。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立案调查,对重庆人和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原因是涉嫌在电梯发生异常情况下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物业公司,因其管理的小区内4台电梯钢丝绳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及时维修。尽管电梯维保单位已告知安全隐患,但物业公司未采取行动。
电梯作为居民日常使用的重要设施,其安全性不容忽视。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有责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以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次事件应引起物业公司的重视。